老干部局年终工作总结
老干部局年终工作总结老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解决有关老干部的各种问题,落实老干部各项生活待遇,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年来,由于我县各级党委、政府重视老干部工作,认真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老干部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绝大多数老干部的生活待遇得到了落实。但由于我县企业经营状况不好,加上这些单位中部分领导对老干部工作重视不够,致使企业离休干部的医药费拖欠较为严重。为此,我县加大了清欠力度,并制定了《关于建立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保障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的实施意见》,基本实现了离休干部医药费无大的拖欠。一、离休干部医药费保障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近年来,我们一直把建立和完善离
老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解决有关老干部的各种问题,落实老干部各项生活待遇,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年来,由于我县各级党委、政府重视老干部工作,认真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老干部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绝大多数老干部的生活待遇得到了落实。但由于我县企业经营状况不好,加上这些单位中部分领导对老干部工作重视不够,致使企业离休干部的医药费拖欠较为严重。为此,我县加大了清欠力度,并制定了《关于建立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保障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的实施意见》,基本实现了离休干部医药费无大的拖欠。
一、离休干部医药费保障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近年来,我们一直把建立和完善离休干部医药费保障机制当作老干部工作的重要环节来抓。2003年9月份,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经过调查研究,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保障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的实施意见》[办(200*)16号文件],对进一步建立完善“三个机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标志着我县离休干部医药费保障机制初步建立并开始运行,为离休干部安度晚年、健康长寿创造了基本条件。医药费保障机制内容为:
(一)离休干部医药费保障的原则。单位尽责,社会统筹,财政保障;坚持医疗从优,方便就医,费用在规定范围内实报实销;切实加强管理,实行权责结合,监管分开。
(二)离休干部医药费全部纳入劳动保障部门医疗保障,实行单独统筹。
(三)离休干部医药费实行单独管理,单独列帐,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及时到位,按规定实报实销,每半年报销一次。
(四)行政、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的医药费,有县财政每年在预算时按上年度离休干部的实际支出数并考虑增减因素,作为本年度的预算数,并按时足额拨付到医保中心,年度医药费出现超支的,缺口部分经过核实由县财政解决。
(五)企业和原未享受公费医疗的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的医药费,全部纳入劳动保障部门的医疗保险,实行单独统筹。对确无能力缴纳离休干部医药费的特困企事业单位,经财政、劳动保障、审计、纪检、老干等部门核实后,由县财政帮助解决。
(六)用人单位转让、租赁、合并、承包经营的,接受或继续经营者,必须承担原用人单位离休干部的医药费保障责任,参加单独统筹,按标准交纳统筹金。用人单位破产、撤消时,按当地上年离休干部人均医药费水平,从资产变现中一次为本单位离休干部缴纳10年的医药费统筹金。
公文猫提示:以上内容只展示部分,更多完整内容请下载Word文档阅读,本站内容按照标准公文格式(A4版)对所有的文档进行排版,下载后可直接打印交差!
原创文章,作者:空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wmao.cn/36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