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武进区区级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1年武进区区级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武财预〔2021〕1号关于印发2021年武进区区级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区各预算单位:现将《2021年武进区区级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附件:2021年武进区区级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2021年1月27日(此件依申请公开)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办公室2021年1月27日印发附件2021年武进区区级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为做好我区2021年预决算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

关于印发2021年武进区区级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通知

武财预〔2021〕1号

关于印发2021年武进区

区级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各预算单位:

现将《2021年武进区区级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21年武进区区级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2021年1月27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办公室

2021年1月27日印发

附件

2021年武进区区级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区2021年预决算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江苏省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财办发〔2019〕77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对预决算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预决算公开是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核心要求,是现代财政制度基本特征,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推动力。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明确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我区各级政府、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是打造阳光财政,建设透明政府、法治政府的重要保证。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有助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动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有助于促进党政部门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有助于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民主理财,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做好2021年本级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

二、切实做好2021年区级预决算公开工作

(一)公开主体

公开的主体为负责编制政府或部门预决算的单位或部门。各级财政部门负责本级政府预决算公开,各部门负责本部门预决算公开。除涉密部门外,其余部门都应按规定公开本部门预决算。作为一级政府的派出机构,开发区(含其他功能区)及其下设部门和单位都应公开预决算相关信息。学校、医院等预算单位原则上应纳入主管部门汇总公开。

(二)公开内容

1.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

(1)2021年政府预算报告和2020年政府决算报告。

(2)2021年政府预算草案和2020年政府决算草案。具体要求:

①各级财政(为全辖概念,包含下级财政)收支预决算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决算、政府性基金预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以上四本预决算收入表和支出表应单独制作公开,不得合并公开。

②本级财政(不包括下级财政)收支预决算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决算、政府性基金预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以上四本预决算收入表和支出表应单独制作公开,不得合并公开。一般公共预决算、政府性基金预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公开到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决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公开到款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应当分地区、分项目公开。没有数据的空表也要公开并予以说明。

③政府债务预决算公开,按照《关于转发财政部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苏财债〔2019〕8号)、《关于转发财政部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参考表样的通知》(苏财办债〔2019〕2号)等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3)2021年政府预算草案说明和2020年政府决算草案说明。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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