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0日,家住济南长清的刘女士报警,称其饲养多年的宠物犬从家中不慎走失,多方寻找无果,希望民警能伸出援手。听闻电话那头带着哭腔的刘女士,值班民警立即安抚并询问对方宠物犬的外貌特征、走失时间及具体地点等关键信息。
当日晚些时候,民警成功在刘女士住宅附近的商业广场发现了宠物犬的踪迹,并及时将其带回派出所。见到走失的爱犬安然无恙,刘女士向民警连连道谢。
12月26日,刘女士特意制作了一面印着“感谢警官 救我狗命”字样的锦旗送到民警手中,用正式却不乏诙谐的方式向民警表示感谢。
而在刘女士遭遇宠物犬走丢事件后不久,同样也在崮云湖街道辖区居住的王女士身上也发生了类似的事情。自己的宠物犬在自营商店里走失,随后被大学路派出所民警找到。
民警提醒:在城镇居住的市民,应自觉遵守当地文明养犬管理规定,不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不超数量养犬,外出时应拴系牵引绳,发现犬只丢失或被盗抢,应及时报警求助,避免财产损失或误伤他人。
通讯员:牛莉莉、董伟
责编:费聿凡
【来源:长清公安】
上上策提示:文章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